所在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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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物业管理专业、会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商务英语专业、酒店管理专业按每生每年14500元收费;药品生物技术专业、食品生物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按每生每年15000元收费;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工程造价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按每生每年15500元收费;中外合作学分互认项目: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会计专业按每生每年21000元收费。
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