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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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辽宁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公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