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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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教育厅
本科综合类民办
环境设计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有前瞻性的科学思维,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具有组织生产和指挥工程运作的能力,从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可在生产、建设、管理、事业或相关企业等岗位上从事策划、管理、设计、施工等环境艺术设计岗位一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建筑公司、装饰工程公司、园林工程公司、环境设计研究院所及相关管理部门和专业协会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商品展示设计、环境绿化设计等环境艺术设计、预算编制和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速写、形态构成、快速手绘表现技法、建筑制图、室内设计原理、居住空间室内设计、居住空间建筑设计、商业空间室内设计、办公空间室内设计、餐饮空间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展示空间设计、装饰材料与构造、装饰工程预算等。
|授予学位|按照国家学位条例规定,凡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