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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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北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男女比例:各招生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按各省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的录取按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需参加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
六、招生计划
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志愿填报方式等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